所得税率:25%→15%;奖励资金50万。
一、申报条件对我市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
对纳入省级科技中小型企业培育库的,按照省《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》第11条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首次组织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