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企申报

一、申报条件

对我市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

二、支持内容

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;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

技术企业,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。

三、认定程序

1.符合重点支持的领域

2.企业自评

3.申报

4.初审、公告

四、申报材料

1.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;

2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书(复印件);

3.企业职工人数、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;

4.企业近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、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报告;

5.技术创新能力说明,创新能力文字说明应包括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科技成果转化能力,研发管理水平和成长性测算说明四个部分;

6.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,知识产权证书、独占许可协议、查新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