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企申报
一、申报条件
对我市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
二、支持内容
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;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
技术企业,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。
三、认定程序
1.符合重点支持的领域
2.企业自评
3.申报
4.初审、公告
四、申报材料
1.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;
2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书(复印件);
3.企业职工人数、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;
4.企业近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、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报告;
5.技术创新能力说明,创新能力文字说明应包括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科技成果转化能力,研发管理水平和成长性测算说明四个部分;
6.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,知识产权证书、独占许可协议、查新报告。